| 湖南师范大学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
| 科学发展观 - 文件精神 |
| 2009-04-10 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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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中发〔2008〕14号)、中共中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意见》(学组发〔2009〕11号)、《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湘发〔2008〕10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开展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学组发〔2009〕1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组织学校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师生员工得实惠,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学校科学发展的能力,使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二、 目标要求 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落实“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师生员工得实惠、服务社会新跨越”的总体要求,实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切实把握党员干部受教育这一基础,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进一步以科学发展观审视过去、规划未来,着力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切实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把握科学发展上水平这一核心,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增强信心、增添力量,努力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自觉行动,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的坚强意志、谋划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领导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在坚持改革开放上实现新突破,在推动学校事业发展上取得新进展,在促进校园平安和谐上见到新成效。切实把握师生员工得实惠这一目的,切实解决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更好地服务师生员工,不断让广大师生员工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三、 对象范围 以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全体教职工党员、学生党员、离退休党员参加,邀请副处以上党外干部参加。 四、基本原则 (一)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更新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思路,结合实际,对本单位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再认识,形成新共识;在抓好理论武装的同时,确定活动载体,把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与改造主观世界的实践统一起来,努力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师生员工意见,真诚接受师生员工监督;加强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实事求是地查找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切实措施解决问题。 (二)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的原则。处理好学习实践活动与做好当前学校各项工作的关系,统筹兼顾,把抓好学习实践活动与做好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制度完善、安全稳定、校园文化建设和党内争先创优等工作相结合。 (三)分类指导的原则。针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职工党员、学生党员、离退休党员等不同群体,分别提出要求,分类指导。校处两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是本次学习实践活动的重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加强学习和调研,带头查找班子和个人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重在解决问题、提升能力;教职工党员重在加强学习、积极参与、自我教育、提高认识;学生党员以自学为主,适当组织学习讨论;离退休党员重在学习参与,提高认识。 五、重点解决的问题 (一)进一步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以“十一五”“211工程”建设为龙头,加强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学校事业上水平、上台阶。 (二)进一步提高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整合科研力量,加大高层次、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高科研攻关能力和创新水平,加强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学术研究、科技开发、决策咨询等方面的合作,积极推动科研成果产业化。 (三)进一步解决好师生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把改善和保障民生作为开展活动的重要目的,集中力量办一些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好事实事。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努力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 (四)进一步解决制度缺失和制度障碍问题。着力建立健全保障和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制定符合学校实际、适应现代高等教育发展趋势的管理制度,废止或修订与学校发展现状、发展目标不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人员执行学校制度的能力,推进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 (五)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党员意识不强、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漠、纪律观念淡薄问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以自身良好的作风带动本单位的作风建设,努力在改进作风上取得新成效。 六、实施步骤、方法与要求 在已有学习实践和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学习实践活动总体时间安排半年左右(2009年3月至8月底),按照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有序推进。 (一)第一阶段:学习调研阶段(3月中旬至4月下旬) 1、学习培训(4月25日前完成) 采取专题辅导、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集体研讨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和副处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等书籍和中央、省委有关文件及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还要认真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小时,校党委中心组和各二级党委、直属党支部中心组学习研讨时间不少于两天。具体安排如下: (1)学习动员。学校召开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各二级单位组织收看动员大会录像,进行动员。 (2)辅导报告。学校邀请领导专家作专题辅导报告,各二级单位通过播放辅导报告录像等形式组织学习。 (3)中心组学习。校党委中心组和各二级党委、直属党支部中心组集中开展学习,并做好学习记录。 (4)党员自学。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观》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 (5)网上学习。学校校园网开辟学习实践活动专门网站,为师生员工提供网络学习平台。 (6)各单位还可根据自身实际创造性地组织开展学习活动,并在本阶段工作结束时将学习讨论活动的基本情况和典型经验报送学校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 2、深入开展解放思想讨论(4月20日前完成) 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深化和拓展“坚持科学发展,服务富民强省”解放思想大讨论。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进一步开阔眼界、开阔思路、开阔胸襟,努力做到“四个克服、四个增强”,即克服安于现状思想,增强科学跨越意识;克服因循守旧思想,增强改革创新意识;克服封闭狭隘思想,增强开放合作意识;克服片面发展思想,增强人本民生意识。 3、调查研究(4月30日前完成) 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开展“问计师生员工,共谋科学发展”调研活动。把深入调研与深化学习结合进来,认真梳理,查找出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 (1)调研主题。学校确定五个调研主题,分别是:进一步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解决好师生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解决制度缺失和制度障碍问题,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各教学科研实体单位(专业学院、教学部以及树达学院、附属中学、附属湘东医院)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确定调研主题。 (2)调研形式。学校成立五个调研组,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走访等多种形式开展调研活动。 (3)调研成果。学校和各教学科研实体调研组形成调研报告,领导班子分析研究调研报告。 (二)第二阶段:分析检查阶段(5月上旬至6月中旬) 1、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5月25日前完成) 领导班子成员要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一主题,按照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要求,紧扣党的十六大以来本单位的发展实践,紧密联系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实际,深入查找个人和班子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1)学校和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与年度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可适当扩大列席人员范围。校领导除参加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外,还须指导、参加联系和分管的二级单位民主生活会。 (2)民主生活会召开前,要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访谈、设立意见箱、热线电话和网络信箱等形式广泛征求师生员工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经认真梳理和归纳的意见,会前印发给领导班子成员。 (3)民主生活会前领导班子成员要进行谈心交心,认真撰写发言材料,做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充分准备。 2、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5月25日前完成) 各单位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认真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求每个党员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分析查找自身差距和不足,提高思想认识。 3、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6月10日前完成) 学校和各教学科研实体单位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要充分运用学习调研、解放思想讨论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成果,充分反映本单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情况,简明扼要地概述取得的成效,系统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方面原因,明确进一步做好工作的总体思路、发展方向和主要举措。分析报告要突出检查分析问题、理清科学发展思路、明确改进措施这一重点,避免写成工作报告。分析检查报告初稿形成后,经党组织扩大会议充分讨论,以适当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反复修改形成正式报告。 4、开展评议活动(6月20日前完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形成后,组织师生员工进行评议。评议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书面评议等形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校级领导班子的分析检查报告印发各二级单位和民主党派征求意见,组织学校各方面代表进行评议。 (2)各教学科研实体单位领导班子的分析检查报告分发到本单位党支部征求意见,评议活动由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及学校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参加。 (3)评议人员着重从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不深、查找的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工作措施可行不可行等方面对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评议。师生员工评议中提出的正确意见要体现到修改后的分析检查报告之中。分析检查报告和评议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凡总体评价好、较好百分比达不到三分之二的领导班子的分析检查报告,必须进一步修改,重新评议。 (三)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6月下旬至8月底) 1、制定整改落实方案(6月30日前完成) (1)学校和各二级单位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主要依据,针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按照“四明确一承诺”(明确整改落实项目,明确整改落实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明确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的责任,作出公开承诺)的要求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整改落实方案制定后,以适当方式向师生员工公布。 (2)整改落实方案要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体现师生员工的意愿,可操作、能落实、好检查。要注意对师生需求作合理引导,防止作不切实际、无法落实、难以兑现的承诺。 (3)各二级单位整改方案于6月30日前交学校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 2、集中解决突出问题(8月20日前完成) (1)按照整改落实方案,集中力量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解决一些影响和制约学校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解决突出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要注意突出重点,选准突破口和切入点,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研究解决什么问题。要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立说立行,避免形式主义、短期行为和“形象工程”。 (2)对于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学校和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其他领导分工负责,抓好落实。对于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突出问题,各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要负起直接责任,认真抓好整改。对于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问题,要积极探索上下互动、左右联动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 (3)把解决突出问题和创新体制机制相结合。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做好“废、改、立”工作,废止或修订与学校发展现状、发展目标不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制定适应学校实际、符合现代高等教育发展趋势的管理制度,努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4)整改落实情况向师生员工通报,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 (5)建立促进整改落实的督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领导负责督查所联系和分管单位的整改落实,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师生员工不满意不放过。 3、测评与总结(8月30日前完成) (1)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组织师生员工对学校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情况的满意度进行测评。参加测评的人员既有一定的广泛性、代表性,又规模适度,力求测评工作简便易行,测评结果真实可靠。测评结果以适当方式向师生员工公布。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落实措施,确保学习实践活动中尚未解决的突出问题继续得到有效解决。 (2)做好总结工作。活动结束后,学校对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做法、效果、经验、典型以及需要引起注意的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形成专题报告和典型材料。各二级党组织的总结报告于8月25日前报学校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 七、组织领导 (一)成立组织机构 1、学校党委成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张国骥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校长刘湘溶,党委副书记、副校长蒋冀骋,党委副书记卢岳华任副组长,全体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2、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副书记、副校长蒋冀骋兼任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廖志坤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若干人员开展工作。 3、各二级党组织相应成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联络、材料报送和建档工作。 (二)落实领导责任校党委全面负责学校的学习实践活动,各二级党委、直属党支部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指导和督促检查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三)营造良好氛围重视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宣传有关精神,全方位报道学校学习实践活动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总结推广经验,为学习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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